二级工伤单位对工伤职工应给予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一、医疗费用
因工伤造成医疗费用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括急救、治疗、康复等费用。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
二级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享受原工资待遇。
三、伤残津贴
二级工伤职工经鉴定为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伤残津贴。
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级工伤职工经鉴定为伤残,且符合一定条件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生活护理费
二级工伤职工经鉴定为生活不能自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护理费。
六、辅助器具费用
二级工伤职工经鉴定为需要辅助器具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费用。
七、工伤康复费用
二级工伤职工因工伤需要康复治疗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康复费用。
八、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级工伤职工因工伤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鉴定费。
九、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
二级工伤职工因工伤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享受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
十、其他待遇
二级工伤职工还可享受工伤职工子女教育补助金、工伤职工安置费用等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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