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到期后终止,用人单位无需通知。只有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中,用人单位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才需要支付代理通知金2、在下列情况下,需要有代理通知:(1)工人生病或非因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雇主单独安排的工作;(2)工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合同基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协议。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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