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清算前,员工工资的计算和发放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步骤。
一、优先顺序
清算时,员工工资属于优先清偿债务,在其他债权人受偿之前,需要首先支付。
二、计算依据
员工工资的计算依据主要是《劳动合同法》和《破产法》。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加班费、绩效奖金等符合法定条件的收入。
三、计算方法
(1) 基本工资: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按月计算。
(2) 津贴补贴:根据企业制度和国家规定,按月或按照实际发生的计算。
(3) 加班费:根据法定加班标准和企业规定计算。
(4) 绩效奖金:根据企业考核规定和绩效考核结果计算。
四、发放方式
(1) 现金支付:直接将工资发放至员工账户或本人。
(2) 物资分配: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将剩余资产分配给员工作为工资。
五、优先清偿
(1) 欠付工资:在清算期间发生的欠付工资优先清偿。
(2) 带薪年假工资:未休年假的工资优先清偿。
(3)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金优先清偿。
六、清算期内工资
(1) 清算期开始:清算组成员的工资由清算财产支付。
(2) 清算期结束:清算完成后,剩余财产分配给职工,视为清算期工资。
七、注意事项
(1) 员工工资清偿受到企业资产状况影响。
(2) 职工代表应参与清算监督,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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