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公证机关的见证下,将房屋买卖相关事项进行公证。公证机关将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房屋权属、房屋限制、房屋抵押等情况进行核实,并在公证书上予以证明。
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房屋买卖合同及其附件 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限制、抵押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步骤:
双方当事人前往公证机关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 公证机关工作人员核实材料,确认双方当事人身份和房屋权属情况。 双方当事人签署委托公证书,公证机关出具房屋买卖委托公证书。房屋买卖委托公证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公证机关应当对公证申请人提供的有关事实进行核实,对核实的事实予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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