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有哪些

房产变更产权人的手续是双方到当地的房管局进行办理,并且要携带相关材料办理即可,会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办理结束。那么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有哪些?为了能够帮助大家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所以整理了本文,下面立即为您解答,如果您问题比较紧急立即本站问律师即可,全天在线解答疑难, 针对个人情况提供个性化法律建议,让您的权益得到最完善的维护!

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有哪些

一、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有哪些

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以书面形提出申请;

2.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房产证、登记原因证明等材料;

3.受理申请、核验材料;

4.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

5.符合变更登记要件的,予以办理变更登记,核发产权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二、房产变更产权人需要哪些手续

房产变更产权人的手续是双方去当地的房管局办理,当事人办理房屋产权变更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屋合同、房屋产权证至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法律依据: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不动产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不动产过户的材料主要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以上就是关于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相关法律知识整理内容分享,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是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变更登记,当事人要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之后便可领取产权证。若您的问题还未得到妥善解决,建议直接本站电话咨询律师,一键提交诉求,优质法律顾问立即回电,详细解答疑点,帮助您解决法律困扰,快速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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