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订金收据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记录了买卖双方的交易意愿和支付情况。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我们需要遵守以下法律规定:
一、收据必须真实有效
收据上必须真实记录买卖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房屋地址、购房款项、订金金额、支付方式等信息,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如果有代理人代表买卖双方签字,则需要提供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二、收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合同法》和《物权法》的规定,订金是买卖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前支付的一定款项,一般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百分之三。如果买卖双方在正式签订合同前达成一致意见,但因卖方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则卖方应当双倍返还买方已支付的订金。
三、收据必须保管妥善
收据是买卖双方交易的有效凭证,必须妥善保管。如果收据遗失或损坏,应当及时补办,并在补办时注明原收据的遗失或损坏情况。
为了遵守以上法律规定,我们在此开具房屋买卖订金收据:
收据编号:201901010001
收款人(卖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购房款项:
房屋地址:
订金金额:
支付方式:
收款日期:
付款人(买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备注:
以上是本次房屋买卖订金收据的内容,希望双方能够遵守法律规定,诚信守约,共同维护交易的公正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
2.《物权法》第二十八条
3.《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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