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买卖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买卖卖方违约应当承担以下赔偿责任:
一、违约金
卖方违约应当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如未约定,按照违约方违约前合同约定的房屋买卖价格的10%计算。但是,如果违约方能够证明实际损失低于违约金的数额,买卖双方也可以协商确定实际赔偿数额。
二、赔偿损失
卖方违约造成买方的实际损失,应当由卖方承担赔偿责任。如买方已经支付房屋价款,卖方违约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卖方应当返还买方已经支付的房屋价款,并支付买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如利息、律师费等。
三、承担违约责任
卖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违约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范围,卖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是卖方违约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发生违约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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