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在劳动行政部门或者由劳动行政部门授权的仲裁机构进行的争议解决程序。在劳动仲裁过程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因为证据可以帮助仲裁机构了解争议的事实和证明当事人的主张。那么在劳动仲裁中,需要哪些证据呢?
首先,需要提供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纳证明、劳动保护证明等与劳动关系相关的文件。这些文件可以证明雇佣关系的存在、工资支付情况、社保缴纳情况以及工作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其次,需要提供的证据还包括当事人的证言、证人证言、调解协议等。当事人的证言可以帮助仲裁机构了解争议的具体情况,证人证言可以证明争议事实的真实性,调解协议可以证明当事人曾经进行过调解并达成协议。
最后,如果争议涉及到经济损失的计算,需要提供相关的财务文件,如银行流水、发票、收据等。这些文件可以证明经济损失的具体数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和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劳动仲裁需要的证据应当真实、合法、有效,并且当事人有权对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仲裁机构应当依法查证证据、调查事实,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以确保仲裁裁决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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