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工伤可以先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当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申报工伤,并在劳动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10日内预付工伤保险待遇。
一、先期赔偿的范围
先期赔偿的范围包括:
1. 医疗费:工伤治疗所需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
2. 工伤津贴:从工伤之日起至劳动能力恢复之日止,按照工资标准发放的津贴。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永久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的,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一次性补助金。
二、先期赔偿的程序
先期赔偿的程序如下:
1. 工人或其近亲属向用人单位申报工伤。
2. 用人单位向劳动行政部门申报工伤。
3. 劳动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4. 用人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10日内预付工伤保险待遇。
三、先期赔偿的依据
先期赔偿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六条。
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职工垫付医疗费用,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工伤认定。”
第二十六条规定:“工伤保险待遇按照职工因工伤发生的实际损失进行补偿。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工伤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四、先期赔偿的注意事项
先期赔偿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用人单位预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范围内。
2.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工伤保险待遇后,应当及时将核定结果告知用人单位和职工。
3.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足额支付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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