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工伤赔偿是可以协商的。
协商条件
工伤赔偿协商的条件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点:
一、
协商主体
协商主体仅限于受伤职工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用人单位无权直接与职工协商赔偿。
二、
协商时间
工伤赔偿协商应在职工确诊工伤后进行。在职工受伤后至医疗机构确诊工伤前,不得协商赔偿。
三、
协商事项
工伤赔偿协商的事项包括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四、
协商方式
协商方式可以采取书面协商或口头协商。书面协商的,双方应当签署书面协议。口头协商的,应当有见证人在场。
五、
协商期限
工伤赔偿协商应在职工提出赔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完成。协商不成,职工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注意要点
在协商过程中,职工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 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因急于拿钱而轻易妥协。
2.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被用人单位欺骗或误导。
3. 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协商,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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