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遗嘱的房产继承也是会有相应的一些程序的:首先进行房屋评估;然后办理继承公证;再进行房屋测绘;最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那么没有遗嘱的房产继承过户有哪些途径?为了能够帮助大家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所以整理了本文,下面立即为您解答,如果您问题比较紧急立即本站问律师即可,全天在线解答疑难, 针对个人情况提供个性化法律建议,让您的权益得到最完善的维护!
一、没有遗嘱的房产继承过户有哪些途径
(一)协商继承
也就是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到房管局申请房屋过户。
(二)公证继承
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三)诉讼继承
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则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二、没有遗嘱房产继承程序
没有遗嘱的房产法定继承的流程如下:
(一)进行房屋评估。
(二)办理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三)进行房屋测绘。
(四)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三、遗嘱继承不公证可以办理过户吗
遗嘱继承不公证可以办理过户。遗嘱继承房屋等不动产的,不需要办理继承公证也可以过户。继承人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等材料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的通知】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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