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合同里没有补偿金,合同依旧有效,但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三个月的,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那么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区别?接下来为您在线解答,通过整理相关法律知识与大家分享,如果您问题比较紧急,建议直接本站发起律师咨询,快速解答您的法律问题,一对一咨询,让您的选择更加明智!
一、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区别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区别在于无效劳动合同,是指由于法定的理由自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不能继续履行的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是指由于法定的理由自订立之日起,部分条款就没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除了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以及竞业限制约定中,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外,在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二、竞业合同里没有补偿金有效吗
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没有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协议也是有效的,但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三个月的,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协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三、劳动合同的工资约定标准
劳动合同的工资约定标准:劳动合同中的工资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协商达成一致后约定。但是双方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内的工资的,则不得低于单位相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也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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