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一种方式,它可以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或仲裁,但是在一定情况下,劳动仲裁要同意调解。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庭成立前随时协议调解,但是调解协议应当经过仲裁庭确认后生效。这意味着,当事人在仲裁庭成立前可以自愿选择调解,但是调解协议必须经过仲裁庭确认后方可生效。
其次,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庭成立后随时协议调解,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仲裁庭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后二十日内组成仲裁庭,并向当事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在仲裁庭组成后,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调解,但是必须在仲裁庭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仲裁庭将继续进行仲裁程序。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调解协议应当经过当事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如果调解协议未经过签字或者盖章,或者调解协议违反法律规定,仲裁庭将不予确认。这意味着,当事人选择调解后,调解协议必须经过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否则调解协议将无效。
综上所述,虽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调解或仲裁,但是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仲裁要同意调解。调解协议必须经过仲裁庭确认后生效,调解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解协议必须经过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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