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有劳动合同吗?这是一个常见的问题,答案是不确定的。因为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劳动局可能会有不同的政策和规定。但是根据中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是必须要有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应当在试用期满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就意味着,劳动合同是必须要书面化的,而且应当在试用期满前就要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订立了书面合同但没有在试用期满前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会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因为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还应当在入职前告知劳动者有关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就意味着,用人单位不能仅仅口头告知劳动者相关事项,而是应当书面化,并签订劳动合同。
因此,劳动合同是非常重要的,用人单位应当认真对待,并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应当在试用期满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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