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如下: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薪金收入 起征点 专项扣除 社保公积金 其他扣除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一、工资薪金收入
工资薪金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收入。
二、起征点
2023年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
三、专项扣除
专项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
四、社保公积金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从工资薪金总额中扣除。
五、其他扣除
可以扣除误餐费、交通费、工具耗损费、服装费等合理的费用支出。
六、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包括国防建设特别税和被征收的个人所得税超过应纳税额的部分。
七、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适用税率分为五个档次,分别为:3%、10%、20%、25%和45%,速算扣除数分别为:0、105、555、1005、2755。
八、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薪金收入 起征点 专项扣除 社保公积金 其他扣除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九、计算示例
某员工每月工资收入为8000元,有子女一人,专项扣除1000元,社保公积金1000元,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 8000 5000 1000 1000 0 0 = 1000元
应纳税额 = 1000 × 3% 0 = 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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