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理应无条件支付,无需死者家属主动索要。
工伤死亡赔偿的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申报,用人单位应当自接到申报之日起15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由用人单位按照下列规定支付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需要职工家属提出申请: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职工工资;
(二)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20%发给其直系亲属,供养直系亲属的,另外增加10%的发给供养直系亲属;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20个月发给其直系亲属。”
用人单位的责任
用人单位有义务主动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支付工伤死亡赔偿金。
职工家属的权利
如果用人单位未主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或支付工伤死亡赔偿金,职工家属可以:
1. 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诉;
2. 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
3.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保障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工伤死亡赔偿金的支付义务,法律保障了职工家属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
如果有法律疑问可直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
本文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内容仅供参考,若有错误请与本站联系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