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员工在入职新公司的时候,也被公司要求签订竞业限制。那么竞业限制在什么条件下有效?下面将为您解答,今天整理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本文分享给大家,如果您问题比较紧急,建议直接本站发起律师咨询,平台会有专属法律助手在线协助,尽量详细描述问题,精准匹配在线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一、竞业限制在什么条件下有效
竞业限制生效条件:采用书面的形式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应当确实拥有特定的商业秘密;劳动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一般员工签竞业限制有效吗
一般员工如果接触到公司机密,签订竞业限制也有效。竞业限制协议是企业与特定的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的,对于签订对象的合理性,应依员工职位的高低以及有无接触商业秘密的机会,作出不同的认定。对于时常接触商业秘密的高级职员,如董事、经理,可与之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对于有机会接触商业秘密的一般员工,对其离职后的竞业限制应有合理的限制,以免影响他们的生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三、低于标准的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将竞业限制补偿金提高到相应标准,如用人单位不肯可以认定协议无效。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不得低于本人工资的30%,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专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属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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