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指在工作期间或者因工作引起的职工的人身伤害、疾病或者死亡。在江苏省,工伤保险制度为受伤职工提供了一定的赔偿和保障。那么,江苏工伤实际赔偿又是多少呢?
工伤保险基本赔偿
根据江苏省的工伤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基本赔偿包括两部分:一是伤残津贴,二是医疗费用。
伤残津贴是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来确定的。江苏省根据伤残程度将伤残分为十档,每一档对应不同的津贴标准。例如,一级伤残津贴标准为月工资的90%,十级伤残津贴标准为月工资的15%。根据伤残津贴标准,工伤职工可以获得相应的津贴。
医疗费用是指因工伤职工的伤病治疗所产生的费用。根据江苏省的规定,工伤职工可以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医疗费用是按照规定的费用标准进行报销的,超出费用标准的部分需要工伤职工自行承担。
工伤保险补充赔偿
除了基本赔偿外,江苏省还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补充赔偿。补充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等。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和工资水平来确定的。江苏省规定了不同伤残程度和工资水平对应的补助金标准,例如,一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月工资的60倍,十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月工资的10倍。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在工作期间因工死亡的职工家属可以获得的补助金。江苏省规定了不同工资水平对应的补助金标准,例如,一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月工资的60倍,十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月工资的10倍。
丧葬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的丧葬费用。江苏省规定了不同工资水平对应的补助金标准,例如,一级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月工资的10倍,十级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月工资的2倍。
江苏工伤实际赔偿根据伤残程度、工资水平和费用标准等因素来确定。工伤保险基本赔偿包括伤残津贴和医疗费用,补充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的赔偿金额是由江苏省根据相关规定来确定的,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计算。为了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建议受伤职工及时向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机构咨询和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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