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提到的不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不能确定,但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只要没有法律规定的条件或双方约定的条件。一旦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况,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终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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