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后居住权是否存在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后居住权仍然存在,但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首先,根据《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物权人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物权的权利。因此,买房者在购买房屋后,可以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即使是按揭购房,买房者也可以在还清房款后,取得房屋所有权并享有居住权。
其次,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履行方式应当依照约定履行。如果买卖合同中没有规定房屋买卖后居住权的问题,那么买房者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居住在房屋中。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买房者在购买房屋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居住权的问题,那么买房者就需要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方式行使居住权。如果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就会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房屋买卖后居住权仍然存在,但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买房者没有签订明确的居住权合同,那么买房者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居住在房屋中。如果签订了居住权合同,则需要按照合同规定履行。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二十三条:物权人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物权的权利。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买卖合同的履行方式应当依照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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