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订立的买卖合同。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属于诺成合同。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条款,需要一方或双方履行一定的义务或者采取一定的行动,但是不需要当场履行或采取行动,只要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或者采取行动即可成立合同。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房屋的买卖价格、交付时间、交付方式、房屋的权属等条款,需要双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相关的义务或者采取行动,才能最终成立合同。因此,房屋买卖合同属于诺成合同。
除此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诺成合同的成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当事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真实、清楚、明确;三是合同内容合法、可能履行;四是合同的订立、履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五是根据合同的性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条件。
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也需要满足以上条件。
综上所述,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属于诺成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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