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房屋买卖合同可以低抵押。低抵押是指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买方可以通过抵押房屋来获得贷款,而抵押的金额可以低于房屋的实际价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约定合同中的内容”。因此,买卖双方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低抵押的事项。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动产的权利可以设立担保物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因此,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可以将房屋抵押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获得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低抵押的金额应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房地产抵押的数额不得超过抵押物的评估价值的70%。”因此,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低抵押时,抵押的金额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70%。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可以低抵押。但是,在约定低抵押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抵押的金额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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