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一种方式,而口头仲裁则是指在没有书面仲裁协议的情况下,当事人直接进行口头协商达成仲裁协议的方式。那么,劳动仲裁能否采用口头仲裁的方式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协商一致,选择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该规定可知,劳动仲裁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且需要选择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因此,劳动仲裁不仅需要书面仲裁协议,还需要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五条规定:“仲裁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协议不得作为仲裁协议。”因此,口头仲裁不符合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要求,也就无法被认定为有效的仲裁协议。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不能采用口头仲裁的方式。在劳动争议发生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并选择合法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四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协商一致,选择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五条:“仲裁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协议不得作为仲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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