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和劳动条件的书面协议。那么,根据中国法律,写一篇劳动合同需要给劳动局吗?

问题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告知的期限;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等。因此,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没有要求将劳动合同提交给劳动局备案的规定。因此,不需要将劳动合同提交给劳动局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告知的期限;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告知的期限;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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