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对于周末是否算旷工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每周安排至少一天的休息日。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规定的休息日应当休息,如果需要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费。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有一天的休息时间,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其次,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因事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陪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工伤假等原因需要请假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相应的假期和工资待遇。而对于没有请假而缺勤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周末工作,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如果劳动者因事缺勤未请假,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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