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纠纷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又无法协商解决的时候,劳动者可以选择到劳动相关的部门投诉,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者去哪儿投诉?什么时候投诉好?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那么哪些情况可向劳动机构投诉?下面将为您解答,今天整理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本文分享给大家,如果您问题比较紧急,建议直接本站发起律师咨询,平台会有专属法律助手在线协助,尽量详细描述问题,精准匹配在线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一、哪些情况可向劳动机构投诉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时,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具体可以投诉的情况有以下几类:
1、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如招用童工、收取风险抵押金等;
2、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如拒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3、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如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劳动等;
4、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如超时加班加点、强迫加班加点、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等;
5、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如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等;
6、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如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农民工不参加工伤保险等;
7、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规定的。如不依法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等;
8、未经工商部门登记的非法用工主体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
9、职业中介机构违反职业中介有关规定的。如提供虚假信息、违法乱收费等;
10、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劳动能力鉴定规定的。如提供虚假鉴定意见、提供虚假诊断证明;
11、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等侵犯其其他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
二、投诉要提供的材料
1、劳动者在投诉时,应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递交投诉文书。
2、劳动者应携带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用以核实是否劳动者本人。
3、如果是委托投诉的,则需要出具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代理人)和劳动者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4、如果是在本市合法就业的外国人、台港澳人员进行投诉,则应提供相应就业证以及居留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5、劳动者应尽可能地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供一些有效证据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者去何地投诉
1、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者可以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受理后及时作出处理或处罚决定。例如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支付,否则就责令其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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