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会中,在商业秘密泄露事件频繁发生的时代,公司会选择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那么竞业限制合同无章有效吗?下面将为您解答,今天整理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本文分享给大家,如果您问题比较紧急,建议直接本站发起律师咨询,平台会有专属法律助手在线协助,尽量详细描述问题,精准匹配在线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一、竞业限制合同无章有效吗
竞业限制合同没有章,如果有双方当事人签字,也是生效的。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属,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竞业限制在合同中有效吗
如何认定或把握竞业限制在合同中的效力,实际是保护劳动者的择业自由权和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熟轻熟重的问题。以往的司法实践,有一种普遍的认识,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须以支付经济补偿对价为条件或前提,如果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对价,司法实践中多认定竞业限制协议为无效或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显然,这种认定实际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体现了对劳动者择业自主权的侧重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却往往因为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签约瑕疵或偶尔疏忽支付经济补偿而导致无法追究劳动者的违约责任,法律效果并不好。
劳动法司法解释四的出台,对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认定作了重大改变。司法解释四明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约定竞业限制对价的,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后,可以要求按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经济补偿;同时又明确,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3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没有补偿的竞业限制有效吗
劳动者离职后遵守了竞业限制的,原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影响竞业限制的效力,劳动者可以要求原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不支付的可以单方解除竞业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以上就是关于竞业限制合同无章有效吗相关法律知识整理内容分享,相信大家阅读后有了更多了解,劳动者跟用人单位签订了竞业限制合同之后,发现竞业限制协议上只有双方的签名,并没有盖公司的章。为帮您更好的解决法律问题,您可以直接本站发起法律咨询并描述自身详细情况,本站提供专业律师咨询服务,可以在线图文咨询或者电话咨询律师,智能匹配本地律师24小时在线为您解答。
本文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内容仅供参考,若有错误请与本站联系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