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子过户到一方需要的手续是双方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填写过户申请书,提供相关材料,等待工作人员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证件。那么夫妻离婚后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接下来为您在线解答,通过整理相关法律知识与大家分享,如果您问题比较紧急,建议直接本站发起律师咨询,快速解答您的法律问题,一对一咨询,让您的选择更加明智!
一、夫妻离婚后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夫妻离婚后房子过户需要的手续如下:
1.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提交申请表、房产证、身份证明等材料;
3.受理申请,审验材料;
4.符合条件的,办理过户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夫妻离婚房子过户到一方需要什么手续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到一方需要以下手续:
1.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并填写过户申请书;
2.提交相关材料;
3.审验材料;
4.经过审验,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办理过户登记并核发证件。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产权的过户费用是有一定标准的,包括手续费以及各种税费,但是夫妻之间的房产过户只需要缴纳手续费就可以了,所以夫妻房产过户费用并不贵,如果房屋的性质是住宅的话就只有100块钱左右,如果是商铺的话就是600块钱左右。夫妻因离婚办理过户手续的费用一般是900左右。
三、离婚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带什么材料
离婚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带的材料有: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离婚证及其复印件;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房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人办理过户,还应该携带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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