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后提取公积金的,本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等到缴存的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那么解除劳动合同后公积金贷款怎么办?接下来为您在线解答,通过整理相关法律知识与大家分享,如果您问题比较紧急,建议直接本站发起律师咨询,快速解答您的法律问题,一对一咨询,让您的选择更加明智!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后,公积金贷款,暂无新的接收、就业单位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及账户内的本息余额转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设立的集中封存户内封存。
单位经办人员应持职工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到经办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集中封存手续,经办银行审核后签发《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凭证》,由单位转交职工本人签收。封存满二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办理提取、销户。以后重新就业的,另行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按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二、解除劳动合同后公积金怎么提取
解除劳动合同后公积金的提取方式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及配偶无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到缴存的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2.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4.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三、解除劳动合同住房公积金怎么取
解除劳动合同住房公积金如下取:
1.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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