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赔偿工资是指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发生变化,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这些补偿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劳动合同所支付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因工伤或职业病致残被辞退所支付的经济补偿等。
对于劳动赔偿工资是否应该税前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是指“个人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赠与所得等。”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劳动赔偿工资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即税前扣除。因此,用人单位在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赔偿工资时,应该按照税前金额支付,并在支付时扣除个人所得税。
总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劳动赔偿工资应该税前扣除。用人单位在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赔偿工资时,应该按照税前金额支付,并在支付时扣除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
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是指个人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赠与所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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