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一经确立,维系夫妻感情、履行婚姻义务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责任。当婚姻遭遇危机,一方或双方无法继续共同生活,诉诸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就成为解决婚姻关系的合法途径。那么,法院是怎么审理离婚案件的呢?
一、法院怎么起诉离婚
1.确定管辖法院:
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也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
2.准备诉讼材料:
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起诉状(包括原告基本信息、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及事实依据)
结婚证
子女出生证(如果有子女)
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满两年、婚外情等)
3.立案:
携带齐全的诉讼材料向法院立案庭提交立案申请,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受理案件。
4.审理: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组织双方开庭审理,查明事实,听取双方意见,并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二、法院怎么判决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应当根据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 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感情确已破裂: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提出离婚的。
一方重婚,或者一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2. 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3.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三、法院怎么调解离婚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优先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调解的内容主要包括:
1.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年龄、身心健康状况、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子女由父方或母方抚养。
2.财产分割:
法院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原则上均分。
3.损害赔偿:
对于因离婚给一方造成精神损害或财产损失的,法院会酌情判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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