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生开始就具有民事权利,每一个人的民事权利都不得被他人所侵害,这个民事权利是包括物权的,如果发现物权被其他人损害,应该和对方进行调解,调解失败可以诉讼。那么债权是期待权吗?为了能够帮助大家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今天本文内容整理一些相关法律知识分享给大家,多数法律问题情况复杂且专业性较强,若遇到了法律问题首要建议本站进行免费问律师,尽量详细以便针对性解答您所遇到的法律问题。
一、债权是期待权吗
1.债权是期待权。期待权是指将来有取得与实现的可能性的权利。期待权最常发生于债权之上。如附条件和附期限法律行为中,当事人在所附条件成就和期限到来之前,即享有期待权。因此,期待权可于债权上发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二、物权的保护类型有哪些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等途径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物权的保护应当采取如下方式:
1、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2、被无权占有人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原物或者返还原物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损毁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或恢复原状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4、妨碍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
5、有可能危及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消除危险。
6、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上述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根据《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二百三十五条【返还原物请求权】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排除妨害请求权】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物权复原请求权】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物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九条【物权保护方式的单用与并用】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三、分期付款的商品房购买者有所有权吗
商品房分期付款合同中,购房人在支付完房款之前,房产的部分所有权能仍属房地产开发公司,但购房人享有于房款付清后取得房产所有权的期待权。这是因为:
1、此时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购买人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过程已开始进行,其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已形成合同关系,但因购房款未付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过程尚未完成,只能是期待的权利。购房款一旦付清,购房人即可取得房产所有权。
2、购房人与开发商之间,对于房产所有权的取得,显然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律对附条件民事权利主体的法律地位设有保护性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3、在商品房分期付款合同中,在购房人支付了部分房款后,便产生了该价款形成的财产性权益,价款付得越多,这种权益价值便越高。但在这种替换过程中,出让人与买受人各取得一部分所有权能。买受人的权利虽与所有权甚为接近,但非完全所有权,仅系所有权之期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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