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为公司尽心尽力的工作,目的是为了自己每个月的收入。那么连续三个月不发工资属于无故拖欠工资吗?为了能够帮助大家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今天本文内容整理一些相关法律知识分享给大家,多数法律问题情况复杂且专业性较强,若遇到了法律问题首要建议本站进行免费问律师,尽量详细以便针对性解答您所遇到的法律问题。
一、连续三个月不发工资属于无故拖欠工资吗
无故拖欠工资一般是指没有任何理由而不发工资的行为。连续三个月不发工资是拖欠,但不一定是无故。
所谓“无故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依据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劳动者的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①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能所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②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二、拖欠几个月工资违法
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我国法律法规主要作以下规定:
我国《劳动法》第50 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一般,具体的发薪日期是由双方约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你的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接受行政处罚会怎么样
1、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
劳动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如果逾期不支付,即会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
2、接受人社部门的处罚
具体地,根据以下情形接受相应的处理:
(1)该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会及时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公司,将会作出行政处理或给予行政处罚。
(2)对无故拖欠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向社会公布,并记入相关“黑名单”。
3、接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
对拖欠、未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以及逾期拒不支付的建筑施工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依法停止其投标资格、清出建筑市场等,并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以上就是关于连续三个月不发工资属于无故拖欠工资吗相关法律知识整理内容分享,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劳动者之所以会给老板工作,主要是因为老板每个月都有发工资给自己。若您的问题还未得到妥善解决,您可直接提问描述自身详细情况,平台严选专业律师为您实时在线解答。本站提供专业律师在线图文咨询或者极速电话咨询律师服务,对应您的需求,将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本文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内容仅供参考,若有错误请与本站联系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