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劳动合同算工资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也违反了中国劳动法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能拖欠或者少付。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应当按照未支付劳动报酬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二百以下向劳动者赔偿。”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支付的工资,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未支付工资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二百。
总之,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算工资是一种违法行为,劳动者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本文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内容仅供参考,若有错误请与本站联系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