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待岗可以劳动仲裁吗?这是一个关于劳动法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将劳动者安置到其他岗位上;不能安置的,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应该将劳动者安置到其他岗位上,如果无法安置,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那么,被待岗的员工是否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就是说,被待岗的员工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劳动争议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只受理下列劳动争议案件:(一)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问题;(二)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问题;(三)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等问题;(四)与劳动合同有关的其他争议。”也就是说,被待岗的员工只有在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问题上有争议时,才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本文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内容仅供参考,若有错误请与本站联系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