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指通过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或裁决的一种方式。在职场中,劳动争议是难免的,当员工与雇主之间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但是,有些员工可能会在劳动仲裁后不满意结果,想要再次申请再审。那么,劳动仲裁可以再审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仅限于下列情形:
1.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违法行为;
2.仲裁裁决违反法定程序;
3.仲裁员有受贿行为或者徇私舞弊行为;
4.仲裁裁决有重大错误;
5.新的证据能够推翻原仲裁裁决。
因此,如果员工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只有符合以上情形之一,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再审。
总之,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有效方式,但是仲裁裁决是终局的,除非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否则不得再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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