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一旦破裂,无法再维持夫妻感情,离婚便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提起离婚诉讼,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才能被法院受理。以下,将详细介绍符合起诉离婚的条件。
一、怎么才符合起诉离婚
根据《婚姻法》规定,符合以下条件才能提起离婚诉讼:
1. 双方自愿离婚。
2. 一方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果。
3. 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4. 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 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6.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7.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夫妻感情破裂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之一。但夫妻感情破裂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在司法实践中需要具体表现形式来判定。以下,将介绍夫妻感情破裂的常见表现形式:
1. 感情冷淡,缺乏共同语言。夫妻之间缺乏应有的亲密感,即使同床共枕也形同陌路,没有共同的兴趣爱好和话题。
2. 分居两地,缺乏夫妻生活。夫妻长期分居两地,聚少离多,缺乏正常的夫妻生活。
3. 性格不合,经常争吵。夫妻之间性格不合,经常争吵、冷战,难以和睦相处。
4. 外遇出轨,背叛婚姻。夫妻一方与他人发生婚外情,背叛婚姻,严重破坏夫妻感情。
5. 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夫妻之间因其他原因导致感情破裂,如一方对家庭不负责任、暴力倾向、虐待遗弃等。
三、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在司法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较为常见。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 调解和解。通过民政部门、社区居委会、亲朋好友等的帮助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和解,达成离婚协议。
2. 协商一致,申请协议离婚。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
3. 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调解和解无效,且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对婚姻关系是否破裂进行审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符合《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即夫妻感情破裂。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根据具体案情综合判断。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可以通过调解和解、协商申请协议离婚、提起离婚诉讼等途径解决。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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