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告收到起诉离婚起诉书后,首先应当明确以下事项:
1. 起诉状中所述的内容是否属实。
2. 起诉状中所述的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3. 起诉状中所述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案是否合理。
4. 起诉状中所述的子女抚养方案是否妥当。
如果被告认为起诉状中所述的内容不属实,或者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或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案不合理,或者子女抚养方案不妥当,则应当及时向法院提交答辩状。
一、起诉离婚原告该怎么答辩
在答辩状中,被告应当逐条对起诉状中的每一项主张进行答辩,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对于起诉状中所述的事实,如果被告认可,则应当在答辩状中明确表示认可;如果被告不认可,则应当在答辩状中明确表示不认可,并提供相反的证据。对于起诉状中所述的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被告应当在答辩状中客观陈述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和经过,并提出自己的主张。对于起诉状中所述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案,被告应当在答辩状中提出自己的分割方案,并说明自己的理由。对于起诉状中所述的子女抚养方案,被告应当在答辩状中提出自己的抚养方案,并说明自己的理由。
二、起诉离婚原告不认可起诉状内容怎么办
如果被告不认可起诉状中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则应当在答辩状中逐条提出自己的主张,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例如,如果被告不认可起诉状中所述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则应当在答辩状中陈述夫妻感情仍然存在的证据,例如共同生活、共同抚养子女、共同参加社会活动等。如果被告不认可起诉状中所述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则应当在答辩状中提出自己的分割方案,并说明自己的理由,例如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各自的收入情况、各自的债务情况等。如果被告不认可起诉状中所述的子女抚养方案,则应当在答辩状中提出自己的抚养方案,并说明自己的理由,例如子女的年龄、健康状况、教育程度、生活习惯等。
三、起诉离婚原告如何收集证据
收集证据对于起诉离婚原告至关重要。证据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书证:包括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工资单、银行流水、房产证、车证等。
2. 物证:包括录音、录像、照片、信件、日记等。
3. 证人证言:包括证人出庭作证、证人书面证言等。
被告可以根据起诉状中的每一项主张收集相应的证据材料。例如,如果起诉状中主张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被告就可以收集夫妻之间经常吵架、分居、甚至有家暴行为的证据。如果起诉状中主张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案不合理,被告就可以收集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各自的收入情况、各自的债务情况等证据。如果起诉状中主张子女抚养方案不妥当,被告就可以收集子女的年龄、健康状况、教育程度、生活习惯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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