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官司一般应在夫妻离异或解除同居关系之日起一年内提起。需要注意的是,特殊情况下,超过时效仍可提起诉讼,但须满足一定条件。
一、法定时效期间
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子女关系的确认、变更、解除,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起诉讼。其中,抚养权官司属于关系确认之诉,因此也适用该时效规则。
二、特殊情况例外
在以下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即使超过法定时效期间,仍可提起诉讼:
(1) 在法定时效期间内未满十八周岁。
(2) 被监护期间不能行使权利。
(3) 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可归责当事人的事由耽误了诉讼时效。
(4) 有证据证明在法定时效内向有关机关申请保护的。
三、时效中断和中止
时效期间自中断或者中止时起重新计算:
(1) 当事人提起诉讼、提出申请、或者以其他方式请求有关国家机关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时效中止。
(2) 当事人一方离开住所地,下落不明,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行使权利的,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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