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对于子女抚养权的争取,把握好以下几个时间节点较有利:
一、离婚后满6个月且子女在周岁以内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若需变更抚养权,需在离婚后6个月内提出请求。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在离婚后满6个月且仍在周岁以内时争取抚养权较为有利。
二、子女超过两周岁未满八周岁
对于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子女,在离婚后任何时间均可提出变更抚养权请求。但此時,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子女的情感归属、生活环境、身心健康等因素,以及子女个人意愿,而非机械地规定“先提出诉讼的一方即可争取到抚养权”。
三、子女超过八周岁已形成稳定生活环境
当子女超过八周岁时,在离婚后任何时间提出变更抚养权请求均可。但由于子女超过八周岁已形成较稳定的生活环境,故法院在审理时会更加重视子女的意愿。此時,若子女明确表达希望继续跟随对方一方生活,法院一般会尊重子女的意愿。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时间节点仅为一般情况下的建议,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有法律疑问可直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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