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撤诉后再起诉有时间限制吗?
答案是有的。离婚撤诉后再起诉,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具体来说,离婚撤诉后再起诉,应当在原诉讼程序终结之日起一年内提起诉讼。
这里所说的“原诉讼程序终结”,指的是离婚诉讼在法律上已经结束的状态。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法院作出离婚判决或调解书生效;
2.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并经过公证;
3.当事人在撤诉前已经达成离婚协议并经过公证。
在这些情况下,离婚诉讼程序已经终结,当事人如要再次起诉,就必须在一年内提起诉讼。如果逾期未诉,就无法再次起诉。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撤诉后再起诉的时间限制,不同于其他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通常是指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的一定期限。而离婚撤诉后再起诉的时间限制,是从原诉讼程序终结之日起计算的,与权利受到侵害的时间无关。
离婚撤诉后再起诉是有时间限制的,应当在原诉讼程序终结之日起一年内提起诉讼。当事人在起诉前应当注意时间限制,否则将无法再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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