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继承房产登记过户需准备的材料是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拆迁补偿需要提交的拆迁补偿协议书等。那么继承遗产房子过户需要哪些资料?为了能够帮助大家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所以整理了本文,下面立即为您解答,如果您问题比较紧急立即本站问律师即可,全天在线解答疑难, 针对个人情况提供个性化法律建议,让您的权益得到最完善的维护!
一、继承遗产房子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继承遗产房子过户需要的资料人选:
1.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所需的申请书;
2.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
3.原房地产权证;
4.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5.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
6.由市房屋土地测绘中心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
7.房屋估价单。
二、法律规定继承房产登记过户需准备哪些材料
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交的材料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判决书;
7.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8.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意转移的意见书。
三、办理房屋继承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房屋继承需要的资料如下: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户口本、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或遗嘱、遗赠协议;
3.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
4.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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