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会通知家人,具体规定如下:
1、法律没有详细规定取保候审批准后何时通知家属接人;
2、根据司法实践,取保候审申请获批后,公安机关很快就会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办理放人事宜;
3、因为是“保险”,所以警方必须通知家人或担保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
3、患有严重疾病、不能照顾自己、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保释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
4、羁押期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保释候审。
取保候审程序:
1、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书面形式向决定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2、接到取保候审申请后,决定机关应当在七天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应当向本人宣布,并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字;
4、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自动解除,解除手续不再办理:
1、依法将取保候审变更为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变更后的强制措施已开始执行;
2、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3、人民法院作出的无罪、免除刑事处罚或者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判决、裁定具有法律效力的;
4、社区矫正已被判处管制或者适用缓刑;
5、被单处附加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6、被判处监禁刑,刑罚已开始执行。
上述情形不再办理取保候审解除手续。决定机关应当及时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上述决定书或者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决定机关应当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送交执行机关。决定机关未解除取保候审或者未对被取保候审人采取其他刑事强制措施的,被取保候审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要求决定机关解除取保候审。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被取保候审人刑事责任并作出撤销案件或者终止侦查决定的,决定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并送交执行机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保候审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决定机关应当及时通知执行机关:
(一)取保候审依法变更为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变更后的强制措施已经开始执行的;
(二)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三)人民法院作出的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或者不负刑事责任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四)被判处管制或者适用缓刑,社区矫正已经开始执行的;
(五)被单处附加刑,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六)被判处监禁刑,刑罚已经开始执行的。
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上述决定书或者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本文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内容仅供参考,若有错误请与本站联系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