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有时效吗?这是许多人在遇到劳动纠纷时经常关心的问题。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之日起60日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逾期未申请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如果劳动者错过了60天的时效期,是否就无法申请劳动仲裁了呢?实际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者在60天时效期内未申请仲裁的,仍有权在一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来说,劳动者在60天时效期内未申请仲裁的,可以在下列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在发生劳动争议之日起一年内提起诉讼;
2.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同意,可以延长提起诉讼的期限。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劳动者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如果超过了一年的诉讼时效期限,就无法再向法院申请救济了。
因此,劳动者在遇到劳动争议时,应当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免错过时效期限。如果错过了时效期限,也不要放弃,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之日起六十日内未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劳动者在六十日时效期内未申请仲裁的,仍有权在一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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