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因劳动合同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自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依法组织仲裁人员进行仲裁的一种方式。那么在劳动仲裁期间,员工是否有工资待遇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3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作受伤或者患病在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工资:
1.在医疗期内15日以内的,支付其工资的100%;
2.在医疗期内16日至一年的,支付其工资的80%;
3.在医疗期内一年以上的,支付其工资的60%。
因此,如果员工因工作受伤或患病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以上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即使是在劳动仲裁期间。但是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约定或者规章制度的规定,暂停支付工资。
总之,员工在劳动仲裁期间是否有工资待遇,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因工作受伤或患病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工资;如果是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工作,则需要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者规章制度的规定来确定是否有工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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