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过户时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是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等。那么房产过户过户材料怎么准备?下面整理了一些相关知识可与大家分享,因法律问题具有特殊复杂性,建议立即本站免费问律师获取针对性解答,平台拥有专业律师,您的选择不会错!强大律师团队,多年服务经验,为您保驾护航,让您的选择更加有保障!

一、房产过户过户材料怎么准备
房产过户过户材料需要准备的有:
1.若买方单身,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2.若买方已婚,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家庭户口本、二手房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3.若买方离异,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和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如果购房者携带未成年人,需要携带孩子所在的户口本。
二、房产买卖过户时需要哪些材料
房产买卖过户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权属证书、当事人身份证明等的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四)分割、合并协议;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三、房产过户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二)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三)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四)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权证明。
(五)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权及使用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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